业务计划室职责
负责全所检验业务的归口管理,编制全所检验计划,并按月下达检验计划;
负责受理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及贮油设备的安装监督检验、进口锅炉、压力容器(含气瓶、槽车)安全性能质量监督检验业务的申报;
负责参与大型检验项目的开发、业务洽谈、合同预算和合同签订;
负责办理检验报告、产品监检检验合格证、检验意见书、使用登记证等文书。
产品监检室职责:
贯彻执行有关法规、规范和技术标准,依法从事检验;
负责锅炉、压力容器(含气瓶、槽车)制造单位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;
负责出口锅炉、压力容器产品(含气瓶、槽车)安全性能监督检验;
负责额定工作压力≥3.82Mpa锅炉及相关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;
负责现场组焊球罐及相关压力管道的质量监督检验;
承担压力管道的检验并开拓加油站的检验工作;
负责锅炉、压力容器焊工培训考试工作,对我所焊考会工作进行日常管理;
负责承担委托的理化试验工作及相关试样的保管,对理化试验室日常管理。
检验一室职责:
贯彻执行有关法规、规范和技术标准,依法从事检验;
负责硚口、武昌、洪山、东湖开发区、江夏、新洲6个区域的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的安装、修理、改造、进口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;
负责锅炉水质监测和化学清洗除垢等环节的检验;
承担压力管道的检验并开拓加油站的检验工作。
检验二室职责:
执行有关法规、规范和技术标准,依法从事检验;
负责江岸、汉阳、蔡甸、武汉经济开发区、汉南、青山、东西湖7个区域的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的安装、修理、改造、进口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
负责锅炉水质监测和化学清洗除垢等环节的检验;
承担压力管道的检验并开拓加油站的检验工作;
检验三室职责:
贯彻执行有关法规、规范和技术标准,依法从事检验;
负责江汉、黄陂2个区域的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的安装、修理、改造、进口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
负责在用液化石油气站、加气站及相关的压力管道定期检验;
承担压力管道的检验并开拓加油站的检验工作;
培训室职责:
负责开展司炉工、水处理工、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操作工及无损检测人员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培训,协调监察部门组织取证考核工作;
负责对外组织进行特殊工种的等级工培训、考试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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